淮应院发[2018]11号
各科办:
经评审,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申报评审工作已结束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评审结果
确定立项院级创新类项目6项,项目完成时间为2019年4月,请按时结题。若确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,需按规定书面申请延期,且不能超过1年。未办理延期手续又不按时结题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若无特殊原因,弃题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指导下一年度创新训练项目。
二、项目管理
1. 请项目组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,充分利用各类教学资源,结合学科专业,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,积极参与实践创新活动,在探索、研究、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,不断提高自我学习能力、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。
2.项目一经立项,不得私自变更项目名称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内容。
3.应用技术学院负责督促项目实施、验收及存档工作。于2019年6月向教学办统一提交结题材料。
4. 项目经费由学院统一拨付,理工类1000元、文科类800元,经费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。主要用于项目研究的开支,不得移作他用。
5.新立项的教学项目,项目经费管理和报销按《淮海工学院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淮工院发〔2016〕52号)文件精神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。
附件:
2018年度123365-sb.com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
123365-sb.com
2018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