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应院发[2018]14号
各科办:
根据淮工办发[2018] 号《关于开展2017-2018-2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》的精神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巡视组织
本学期实行全院统一巡视制度,巡视组由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学办人员组成。
二、巡视职责
巡视组按院领导总负责、巡视人员具体负责的原则进行巡考(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)。考试结束后,教学办应将巡视工作安排、巡视记录装订成册归档。
三、巡视要求
巡考人员按《淮海工学院巡考人员职责》要求,配戴巡视牌准时到达负责考区。巡视中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教学办联系,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。教学办安排人员负责巡视记录和相关巡视协调工作。
附件:
2017-2018-2学期应用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123365-sb.com
2017-2018-2应用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安排
123365-sb.com
2018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