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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-2018-2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
2018-06-28 08:23   审核人:

淮应院发[2018]14

 

各科办

根据淮工办发[2018] 号《关于开展2017-2018-2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》的精神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巡视组织

本学期实行全院统一巡视制度,巡视组由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学办人员组成。

二、巡视职责

巡视组按院领导总负责、巡视人员具体负责的原则进行巡考(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)。考试结束后,教学办应将巡视工作安排、巡视记录装订成册归档。

三、巡视要求

巡考人员按《淮海工学院巡考人员职责》要求,配戴巡视牌准时到达负责考区。巡视中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教学办联系,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。教学办安排人员负责巡视记录和相关巡视协调工作。

附件:

2017-2018-2学期应用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123365-sb.com

2017-2018-2应用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安排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123365-sb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8626

附件【期末考试巡考安排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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